10月28日至29日,宿遷市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19次會議。
會議審議表決了《宿遷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(草案修改稿)》;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(zhí)法檢查組關于檢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》《江蘇省養(yǎng)老服務條例》實施情況的報告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提請審議《宿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(草案)》的議案、市政府、市法院關于全面優(yōu)化民營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環(huán)境情況的報告,并對營商環(huán)境開展工作評議;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全市體育工作情況的報告、關于全市農(nóng)產(chǎn)品品牌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、關于2018年度國有資產(chǎn)管理情況的報告、關于2018年度企業(yè)國有資產(chǎn)(含金融企業(yè))管理情況的報告、關于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、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。
會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宿遷市五屆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(草案)、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市農(nóng)村公共空間治理工作的決定(草案);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屆中述職報告,并作滿意度測評;會議還通過了相關人事任免事項。
宿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、常務副主任葉輝,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明強、趙麗麗、何通、徐德,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、秘書長蘇耀西出席會議。市委常委、紀委書記陸野、副市長曹秀明、薛啟書,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金彪、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朱良平,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負責同志列席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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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吳兆剛